Dillon Brooks穿上休士頓火箭球衣首戰就因攻擊印第安那溜馬中鋒Daniel Theis要害,被判二級惡意犯規遭驅逐,NBA在當地時間周四以「魯莽接觸對手腹股溝區域」對他追加罰款2.5萬美元,但他喊冤,稱自己是受惡名在外所累,裁判並不清楚自己為人。
Brooks告訴《休士頓紀事報》(Houston Chronicle):「我只是試著導航,找到對位球員。我可能輕碰了他(Theis)腰部以下。但他馬上就起身了。我不知道。奇怪的是,每次這種事發生,我都遭殃。我認為這是因為我的名聲。」
「要吹二級惡意犯規,你必須知道球員是故意還是無意。那真的是取決於我是怎麼樣一個人。」Brooks說,「那裁判,Mitch(Ervin),只展現出他不清楚我是怎麼樣的人。他只根據別人說過的我來吹判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