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體育署自2018年起推動企業聘用運動指導員,經COVID-19疫情衝擊過後,去年度企業聘用運動指導員人數、申請補助企業數已回升,今年度補助方案說明會將於3月17、24、31日,分別於臺北市、高雄市、臺中市舉辦。
據《國民體育法》第19條規定,各機關、機構、學校、法人及團體,應加強推動員工體育休閒活動;其員工人數達五百人以上者,應聘請體育專業人員,辦理員工體育休閒活動之設計及輔導,也是體育署推動企業聘用運動指導員專案的法源依據。
體育署統計,企業聘用運動指導員專案自2018年至去年底,共輔導企業聘用498名運動指導員,補助辦理超過1700項員工運動活動,超過45萬人次參與。企業聘用運動指導員人數也由2021年40家、51人最低谷回升至去年的55家、74人。
今年專案是企業每聘用1名運動指導員,可申請辦理職工運動活動最高30萬臺幣補助,每家企業最多能申請90萬元,申請時間則至9月15日或補助經費用罄為止。運動指導員資格包括退役運動員(曾參加國際性或全國性運動會者)、運動教練(包含具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者與一般運動教練證照者)、體育運動相關系所畢業生、具體育運動專業證照者等。
說明會地點、報名資訊可搜尋「運動好人才企業動起來」至活動網頁(isports.sa.gov.tw/apps/SGM/index.aspx)或臉書粉絲頁查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