運動部今天宣布,將於10月底前公告受理「運動部委託獲補助民間機構訂定運動產業人才職能基準」,鼓勵民間機構提案發展運動產業領域所需專業職能項目,特別是運動經紀人職能基準。運動部政務次長黃啟煌表示,職能基準與現行各單項協會運動經紀人證照並不衝突,但希望共同創造更健康、更具公信力的永續發展環境。
黃啟煌說:「運動產業是運動部重要訴求之一,職業運動是運動產業重要環節,而運動員就是其中最重要資產。運動經紀人對運動員來說是非常重要的存在,甚至可能影響他們未來生涯,我們也希望建立起運動經紀人職能基準,強化運動經紀人職業倫理規範。」
產業及科技司司長王詔民說:「職能就是一項專業的基本要求,要健全產業環境要有各類人才投入。運動經紀人除了處理運動員事務外,也是運動員職業生涯重要的領航員,目前臺灣經紀人多半是法律或該運動相關背景,我們也希望有更多樣人才參與。」
現行運動經紀人並無全國統一證照標準,職棒、職籃都各有經紀人。黃啟煌強調,現行並無法令強制要求經紀人證照必須由公部門認證,「所以我們只是先訂立標準,而且現在不做,就沒有下一步。我們的職能基準(Competency Standard)與現行職棒、職籃也不衝突,也會與相關單位共同來討論。」